2019-03-08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持有100%股份之子公司威華微機電股 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。
符合條款 第 11 款
1.併購種類(如合併、分割、收購或股份受讓): 簡易合併
2.事實發生日:108/3/8
3.參與併購公司名稱(如合併另一方公司、分割新設公司、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
名稱:
存續公司: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消滅公司:威華微機電股份有限公司
4.交易相對人(如合併另一方公司、分割讓與他公司、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): 威華微機電股份有限公司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:是
6.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(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%之被投資公司),並說明選定 收購、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
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: 威華微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股權100%之子公司,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 及其他法令規定進行簡易
合併,本合併案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。
7.併購目的: 簡化投資架構降低營運成本,提升集團整體經營效益
8.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: 降低集團成本以發揮集團綜效。
9.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: 無
10.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: 不適用。
11.本次交易會計師、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:不適用
12.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: 不適用。
13.會計師或律師姓名: 不適用。
14.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。
15.預定完成日程: 合併基準日預定為108年6月3日
16.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(或分割)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(註二):
自合併基準日起,消滅公司﹝威華微機電股份有限公司﹞之帳列資產、負債及一切權利 義務,均由存續公司﹝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﹞
依法概括承受之。
17.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(註三): 存續公司:希華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主要營業項目為石英元件之製造與銷售。 消滅公司:威華微機電股
份有限公司,主要營業項目為石英微機電-晶體元件之製造 與銷售。
18.分割之相關事項(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、資產之評價價值;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、種類及數量;被分割公
司資本減少時,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)(註:若非分割公告時,則不適用): 不適用
19.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: 不適用
20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 無
21.本次交易,董事有無異議:否
22.其他敘明事項: 無
註二: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,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。
註三: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。